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费孝通

2019-03-3104-03 & 04-1415

乡土中国

  1.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2.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3.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

  4. 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圜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映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

  5. 象征是附着意义的事物或动作。我说“附着”是因为“意义”是靠联想作用加上去的,并不是事物或动作本身具有的性质。

  6. 语言象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去。......这个筛子虽则帮助了人和人间的了解,而同时也使人和人间的情意公式化了,使每一人,每一刻的实际情意都走了一点样。

  7. 人的当前是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如果记忆消失了、遗忘了,我们的“时间”就可说是阻隔了。

  8.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

  9.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记忆力不够时,方需要这些外在的象征。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词,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

  10. 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做人就得循规蹈矩。

  11.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12. 象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13. 要说明“天下”时,还得回到“父子、昆弟、朋友”这些具体的伦常关系。

  14. 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15. 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

  16. 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17. 恋爱的持续倚于推陈出新,不断的克服阻碍,也是不断的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18.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19. 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

  20. 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21. 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22. 自然并不禁止人自杀,但是没有力量可以使自杀了的还能存在。

  23. 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动机,而是为了达到生存条件所造下的动机。


补充:欲望与需要

  1. 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做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

  2. 行为或是活动都是手段,是有所为而为的。

  3. 说人类行为有动机的包含着两个意思,一是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要这样做就这样做,不要这样做就不这样做,也就是所谓意志;一是人类在取舍之间有所根据,这根据就是欲望。

  4. 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那就是人类行为的过程。

  5. 欲望如果要能通过意志对行为有所控制,它必须是行为者所自觉的。

  6. 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的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

  7. 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

  8. 欲望并非生物事实,而是文化事实。

  9. 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

  10. 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

  11. 自觉的生存条件是“需要”。

  12.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

  13. 理性是指人依了已知道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去计划他的行为,所以也可以说是科学化的。

  14. 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15. 乡土社会是个传统社会,传统就是经验的累积。

生育制度

  1. 个人生活所倚赖的不是社会分工合作的空架子,而是按着这结构活动的一辈人。

  2. 一切制度的形式是人在一定的环境之内造下的,不变的并不是它的形式,而是人们用它来满足的根本需要和满足时的效力原则。

  3. 社会联系的实质是行为和感情。......常以人和人的空间距离来推测他们的社会距离。

  4. 伦理观念本是一种维持社会结构的力量,它必须和生活事实相符合。

  5. 社会的桎梏并不是取消了,只是我们熟习了。

  6. 权力是社会控制个人的力量,它发生在人类本性和集体生活的不相谋和处,生物和社会的矛盾场合下。

  7. 社会团体并不是“多少是永久性”的。它的久暂依它所要做的事的性质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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